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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免费阅读

努力的菜鸟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吕布也就是随口一问,没想到高顺竟然主动开口,顿时让他意外:“高兄弟有何良策!”高顺道:“不知上次审问魏子恒的结果如何?”听到问起魏子恒,吕布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怒道:“招了,不过那个家伙竟然是私通叛逃鲜卑的族人魏兴,偷偷将将粮草一点一点的转运出去送给鲜卑人了。”高顺顿时明了,感情上次吕布让曹性跟他发难,原来也是因为怀疑他吧。“那可否派大军围剿啊?那些粮食抢回来必然不少。”高顺建议。吕布放白眼:“若是能抢回来本都尉哪里还会坐在这里?那些叛逃的汉人虽然不像鲜卑人一样能骑善射,但确是在大青山中四处躲藏,眼线众多,大军还未到,他们便四处躲藏起来了,大山阻隔,根本无法围剿。”高顺忽然笑道:“吕都尉可谓是当局者迷啊,咱们手上不是还有魏子恒嘛,既然...

主角:胡从高顺   更新:2025-01-09 17:4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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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《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免费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努力的菜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吕布也就是随口一问,没想到高顺竟然主动开口,顿时让他意外:“高兄弟有何良策!”高顺道:“不知上次审问魏子恒的结果如何?”听到问起魏子恒,吕布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怒道:“招了,不过那个家伙竟然是私通叛逃鲜卑的族人魏兴,偷偷将将粮草一点一点的转运出去送给鲜卑人了。”高顺顿时明了,感情上次吕布让曹性跟他发难,原来也是因为怀疑他吧。“那可否派大军围剿啊?那些粮食抢回来必然不少。”高顺建议。吕布放白眼:“若是能抢回来本都尉哪里还会坐在这里?那些叛逃的汉人虽然不像鲜卑人一样能骑善射,但确是在大青山中四处躲藏,眼线众多,大军还未到,他们便四处躲藏起来了,大山阻隔,根本无法围剿。”高顺忽然笑道:“吕都尉可谓是当局者迷啊,咱们手上不是还有魏子恒嘛,既然...

《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免费阅读》精彩片段


吕布也就是随口一问,没想到高顺竟然主动开口,顿时让他意外:“高兄弟有何良策!”

高顺道:“不知上次审问魏子恒的结果如何?”

听到问起魏子恒,吕布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怒道:“招了,不过那个家伙竟然是私通叛逃鲜卑的族人魏兴,偷偷将将粮草一点一点的转运出去送给鲜卑人了。”

高顺顿时明了,感情上次吕布让曹性跟他发难,原来也是因为怀疑他吧。

“那可否派大军围剿啊?那些粮食抢回来必然不少。”高顺建议。

吕布放白眼:“若是能抢回来本都尉哪里还会坐在这里?那些叛逃的汉人虽然不像鲜卑人一样能骑善射,但确是在大青山中四处躲藏,眼线众多,大军还未到,他们便四处躲藏起来了,大山阻隔,根本无法围剿。”

高顺忽然笑道:“吕都尉可谓是当局者迷啊,咱们手上不是还有魏子恒嘛,既然他私通鲜卑,那自然有联络办法,有他在,难道还不能把贼寇给引出来?”

吕布看向高顺,目光灼灼:“你可是想到了什么好计策?”

高顺道:“还没有,不过我想见见魏子恒,兴许能有合适的办法。”

吕布盯着高顺了看了看,点点头道:“好,那就试试!”

没多久,高顺就在牢房里见到了已经有些不成人形的魏子恒,此刻的魏子恒几乎遍体鳞伤,躺在冰凉的地上,再这么下去,或许要不了几天就会一命呜呼。

“魏子恒,起来,有人来看你了!”狱卒大声喊道。

魏子恒浑身颤抖了一下,挣扎着慢慢爬起来,看向门口,当他看到高顺的时候,顿时全身战栗:“高……顺,你……你……”

高顺冷笑:“还这么恨我啊,若不是当初我向吕都尉求情,你只怕早都投胎去了吧。竟然不知报恩还想要对在下出言咒骂不成?看来,我是异想天开了,本来还想救你一命的,如今应该不需要了。”

高顺作势转身就要离开。

魏子恒连忙拼命呼喊:“高……公子,且慢。方才,魏某一时心绪不稳,还望见谅,求您救我,只要你能救我出去,魏某甘愿做牛做马,供您驱弛!”

高顺笑道:“这还差不多,想活命也不难。”

魏子恒陡然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,马上抱住牢房木头柱子急切说道:“还请高公子指点。”

高顺点点头:“你应当知道,吕都尉最在乎的是那批丢失的粮食,只要能把粮食找回来,你要活命也不难。”

魏子恒顿时沉默,好半天才叹气道:“若是想要粮食,只怕很难了,鲜卑人时常劫掠,就是为了粮食和人口,魏兴带着部族躲在山里每日吃用消耗很大,就是抓到他们,只怕也剩不下多少。”

高顺摇摇头道:“这可不一定,你只要配合,抓到了魏兴,就可活命,粮食的事情根本不用你操心。”

“这……”魏子恒为难。

高顺已经知道了魏子恒招供的结果,笑道:“魏文书,你自己都要性命不保了,你可是见到魏兴派人来救你啊?任何时候,自己活着才有希望,若是自己都死了,那一切都是空的!”

高顺很清楚,对于魏子恒这样的软骨头,这种说辞才有作用,因为他关心的也只是他的命和前途,苟,才是软骨头的生存哲学。

过了几秒钟,魏子恒似乎也下了什么决心,抬头看向高顺:“高公子要魏某如何做?”

高顺嘴角勾起:“好,魏文书果然是聪明人。出去说话!”

“来人,送魏文书出去!”高顺喊了一声。

他之前就跟吕布打了招呼了,他要做什么,暂时都不要阻止。

吕布其实就在不远处听着,闻言朝一个狱卒头目点点头,转身就走了出去。

半个时辰后,魏子恒洗过了澡,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,坐在桌子前看着那桌上一根香喷喷的烤羊腿。

就要伸手去拿那羊腿时,高顺却是拦住了他:“魏文书,你难道还不愿意提供一点有用的东西吗?或者,还想再次回到那大牢里去。”

魏子恒已经被折磨的不像样子,就是伸手拿东西也有些哆嗦,一条腿也断了,此刻听到“大牢”两个字,顿时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,连连摆手道:“不不不!求高公子,千万不要把我再送进大牢了。”

高顺脸色一冷道:“那就提供点有用的东西,否则,你觉得我今日是陪着你来聊天的吗?”

魏子恒陡然一惊,他也是聪明人,不然也不可能凭着文书身份被吕布认命为管理钱粮的人物,略微思索,马上就说道:“想要引出魏兴并不容易,小人虽然与他是亲戚,但飞将名声在外,魏兴也不敢接近这里。想要见到他,只能是去阴山里。而要进阴山里,就必须以……送粮的名义……”

高顺淡淡道:“继续说,只要行得通,一切好说!”

魏子恒看着那一根羊腿口水直流,几乎都能把眼珠子瞪出来了,但是被高顺阻挡着,他毫无办法。

最终,他瞪着这那根羊腿快速说道:“只要有一百石粮食,就能将魏兴的部众给引过来。”

然后,魏子恒详细的交代了如何联络,如何送粮,如何对暗语,等等,最终交代完一切后,他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那根烤羊腿,瞬间如同饿死鬼一样大口朵颐起来。

吕布这时从屏风后面缓缓走出,拍手叫好:“哈哈,高兄弟,还是你有办法!”

魏子恒咬着一块羊腿肉,整个人都呆住了,不知道是该继续吃还是该赶紧跪地磕头。

“吃吧,吃饱了好干活!”吕布一脸嫌弃的瞥了他一眼道。

魏子恒顿时如蒙大赦,赶紧吃肉,嘴里含混不清的说道:“多谢吕都尉,多谢高公子!”

吕布淡淡道:“高兄弟已经是户曹史了,若不是他替你求情,你有100颗脑袋也没了。想要活命,那就好好配合高兄弟,把魏兴给我抓住,将粮草夺回来。”

“是!是!小人一定竭尽全力!”魏子恒赶紧点头如小鸡啄食。

魏子恒暂时就被软禁起来了,不过相对于他之前在牢里却是已经如同身在天堂了,根本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。

挨过饿的人才知道饥饿的可怕,吃过苦的人才明白幸福的可贵,因此,魏子恒打死都不想再被关进大牢了,只有出卖亲戚,对他现在来说,完全无足轻重,至于那个亲戚魏兴,根本无法跟眼前的这根烤羊腿相比。

吕布此刻满心关心的就是想着如何把粮草给夺回来,而且,只要抓到了魏兴,哪怕是将人头送到刺史府去都定然是大功一件,将会获得是赏赐必然不少,吕布心里充满了期待。

既然有了办法,吕布立刻拉上高顺一起去商议如何进行这件大事。


听到是高顺的声音,牛二立刻闪身躲开,魏兴也看向了高顺,同时木黎也到了跟前,怒视那个鲜卑人。

魏兴长枪一指,目光凛冽:“你是何人?”

“魏子恒是你本家?”高顺没有回答他,却是反问一句。

不过这一问一答,魏兴已然明白了事情的缘由了,目光更加冰冷道:“子恒果然出事了,原本还以为有大军来围剿,没想到只有你们几个人,那正好,等斩杀了你,好给子恒报仇!”

高顺也是单臂微微提起铁枪,枪尖微微向前指向魏兴,做了一个随时出手的姿势,冷笑道:“你错了,魏子恒并没有死,他此刻正在久远城里大吃大喝呢,等捉了你,送去跟他一起作伴!”

“你找死!”魏兴陡然大怒,直接朝着高顺就是一枪刺来。

高顺双目微眯,陡然提枪迎上,喝道:“来得好!”

就在高顺对战魏兴的同时,旁边木黎也直接对着那个鲜卑人斑鲁奇出手了,同时牛二也带着其他人冲向剩余的人,院子里瞬间形成三个战团。

高顺目的是在熟悉冷兵器作战,和锻炼枪法,因此没有直接下杀手,看起来,两人倒是打的难分难解,旗鼓相当。

没有了魏兴的阻挡,魏兴原本带着的人自然没有对手,纷纷被围杀殆尽。

而高顺跟魏兴对战了五十余招,终于发现对方枪法很一般,心中也是没了兴趣,直接手腕一抖,枪法一变,刚才还跟对方缠斗的招数陡然变得凌厉无比,直接刺向对方咽喉。

魏兴被吓的不轻,急忙横枪向上一推,企图格挡开这致命一枪,可惜,高顺这一招本来就是虚招,没用全力,手腕一抖,枪尖顺着枪杆陡然滑向魏兴的左手。

魏兴赶紧想要后退都来不及,只能松开左手,放开枪杆,惊出一身冷汗。

但高顺的招数可没有完,不等力道用老,再次一变,枪尖趁势直接刺向魏兴的左肋。

“噗嗤!”

一声清晰的利器刺穿血肉的声音响起,魏兴也陡然惨叫一声向后跌倒,已然重伤。

高顺紧跟而上,枪尖对着他的胸膛就猛刺而去。

魏兴想要身形不稳,想要格挡,但是仅仅右手根本用不上力,连挡开都做不到,直接被高顺一枪刺中心脏,来了一个透心凉,直接钉在地上。

“你……”魏兴一句话都没说出来,直接毙命。

魏兴毙命,所有人大受鼓舞,而那边牛二已经带人解决了其余人,带人将小楼给围了起来。

木黎明显不熟悉枪法,完全将铁枪当成长棍使用,上去就是一通猛打猛砸,让对手连连后退,明显已经提不起力气。

接连猛砸十多下,斑鲁奇终于抵挡不住,手上的弯刀也握不住了直接掉落,而木黎则是直接当头一棒猛砸而下。

只听得“噗”的一声,那斑鲁奇的脑袋就变成了一颗烂西瓜,红的、白的四处迸射,场面恐怖至极。

战斗结束了,高顺这才有机会查看情况。

牛二带的四十五个人如今只剩下三十二个,大多带伤,就是牛二自己背上也被射中一箭,好在并不在致命位置,情况还算好。

木黎大腿上中了一箭,但已经被他拔掉,鲜血横流,剩下的十八名新收护卫,相对情况较好,有两人中箭,都不在要害,回去修养一下,恢复不是问题。

“牛二带几个人查看一下,有没有能救治的兄弟,其他人,守住院子,等待大军到来!”


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,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,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,找了一个浴桶过来。

说实话,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。

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,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,他认得这人,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,算的上天生丽质,大约十七八岁,头上挽了发髻,看样子已经结婚了。

高顺感觉有些怪,就说道:“麻烦你了,多谢!”

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,你可以出去了。

没想到他说这话,那女人没动,却是直接跪拜: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!”

“纳尼?服侍我沐浴?”高顺被吓了一跳,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,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。

“呃……不用了,我自己洗就好!”高顺连连摆手,他真没这种习惯。

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,这可把高顺给吓了一跳,自己没怎么着她呀,怎么就哭上了呢。

青奴似乎鼓起了莫大的勇气道:“公子可是看不上青奴这乡野村姑?若是公子看不上青奴,那青奴只怕唯有一死了。

青奴自知姿色平庸,不过青奴还未成婚,还是完璧之身,因为爹爹和哥哥早亡,发髻只是为了不被人欺负才挽的。

现在,青奴只身一人,无依无靠,若是没有公子护佑,只怕没几天就要沦为他人玩物。

青奴不懂其他,只知道公子是好人,青奴无以为报,如今只剩这身子还算清白,愿意跟随公子,终身为奴为婢侍奉公子,还望公子垂怜!”

高顺也是内心感慨,这个世道,普通人很难活,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更难活,可是他如今也不知道以后会走什么路,他真不知道能不能护得住其他人。

“唉,我理解你的心思,不过我连自己以后会怎么样都不知道,你却是要跟着我,今晚上的事情你也看到了,若是那飞将军吕布为我不满,直接便呢个杀了我,你跟着我,万一有事,只怕也只会跟着枉死!”高顺劝说道。

青奴却是很坚定:“青奴虽然粗鄙,但也知道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,日后必然有大造化,青奴别无他求,只求跟在公子身边,每日铺床叠被,洒扫庭院,过个安稳日子。

青奴知道,这世上没有白吃的饭,公子之前救了青奴已是再造之恩,本不该妄想,但青奴想活着,还请公子怜惜。

若是哪天死了,青奴亦无怨无悔,起码过了几天安稳日子。”

看着青奴似乎有种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的意思,让高顺也是扶额不已。

我自己都没多少自信呢,你倒是很有信心啊。

不过高顺不得不说,这个青奴比其他女人有眼力,有心机,看到自己被吕布热情接待,就决定要投向自己,也算是一种聪明。

不过他并不怪她,这种社会,女人地位极低,想要啥生存只能依附于某个强大的男人,青奴的做法只是为求活,无可厚非。

高顺答应了,没再赶青奴出去,不过他也没当着青奴的面脱衣服,他不习惯。

他让青奴背过身自己脱了衣服进了浴桶中坐下,才让青奴转过来。

青奴给他搓澡,动作很轻柔,很生涩,手指都在打颤,明显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。

高顺没有制止,正如青奴所说,一切都有代价,他不是救世主,也不欠谁的,既然别人要靠他活着,自然要付出自己的代价,而青奴的代价,就是她的身体和这一条命。

享受着舒服的热水澡,和美女的按摩,高顺也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的事情。

三国演义他很喜欢,自然知道这个时代有个跟自己同名的人,就是吕布的手下大将,命运似乎就是安排他从这个起点开始。

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,没法接受这个时代的封建忠君思想,他忠的,也只是他曾今的祖国,而不是某个个人,让他走原本那个高顺的老路,他,拒绝!

要忠,也是别人忠于他,而不是自己终于别人!

他很清楚,历史上的高顺很厉害,也对吕布忠心耿耿,却是一生都没怎么受到重用,甚至到最后,连兵权都被夺走给了吕布的姻亲魏续。

不过这里危险重重,出行也很不方便,找人靠嘴,出行靠腿,他也不确定自己在这个时代能活成什么样,说不定还真的要跟着吕布混一阵子,暂时顶上那个历史上高顺的位置。

当然,这只是暂时的,他不会跟着吕布去到处逃命。

就是自己要找一个靠山,也要找个能舒服过日子的,比如去益州,去荆州,或者去江南,至少那些偏离中原的地方最近这十多年还是平安的。

青奴很有眼色,没有打扰高顺,就就轻轻的给他按摩搓澡,然后就守在一边,把高顺脱下的防弹衣给擦干净,也把那双陆战靴擦的很亮。

她虽然见识不多,可那种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,绝对是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,至少她连听都没听人说过有这么好的东西。

高顺直接睡着了,到最后还是青奴把他给叫醒的,因为水已经彻底凉了。

胡从很用心,早给高顺准备了合适的衣服,都是从战利品中找出来的,虽然看上去有些寒酸,但换上后,起码能挡住肉了,也看着像个正常人了,头发除外。

高顺没有放弃自己的战靴和防弹衣,穿上也不碍事,他也不放心现在身边这些人,谁知道会不会被偷走。

这些东西可不仅仅是他的防护用品,更是他曾今的回忆,带着念想。

时间不久,门外胡从就来敲门,说是吕布派人来请了。

高顺直接出门,外面果然有军士在等候,为首的是那个曾今跟在吕布身边的一个强壮汉子。

看见高顺出来,那人立马躬身抱拳,很是尊敬道:“高公子,小人牛二,奉都尉大人之命来请公子过去赴宴!”

在这边城,实力就是硬道理,你强大,必然能得到所有人的尊敬。

高顺的战绩绝对很吓人,那些匈奴兵的兵器和弓箭就是证明,兵器对于战士来说,那可是跟性命一样重要的东西,哪能随便弄到,想作假都不行,而且高顺挡住了吕布的试探一击,这就是实力。

“嗯,辛苦你了,走吧!”高顺点点头。

一路上,这个叫牛二的壮汉话很多,满满的都是对高顺的敬佩之意,让高顺都感觉有些脸红了。

不过高顺也借口自己在山中长大,对外面的事情所知甚少,问了不少情况。

原来,这九原城,就是吕布的官职最大,文官是有,但自从原来的太守病逝之后,这里就没有新的人前来了,因此吕布一个都尉就成了全城最大的官,也掌控了全城所有的大权。

吕布现在手下主要有两个重要人物,一文一武,武将是曹性,官职是别部司马,文官是魏子恒,掌管钱粮,也处理日常政务,其他的都是普通人员。

主要也是吕布读书不多,对于那些政务很不喜欢,干脆扔给这位。

汉朝的军制是五人一伍,有伍长,十人一什,有什长,五十人一队,有队长,百人一屯,有屯长,二百人一曲,有军侯,二曲为一部,设军司马统御,也称为别部司马,千人一部,由都尉统御。

不过这里是边城,每一个级别所管制的人马就没那么严格了,这个城里有2000多人马,也就是说,吕布手下足足有2000人马。

对于人马,吕布抓的很紧,曹性手上也就仅仅带领400人,其余全部由他自己亲自掌控。

了解了这些情况后,高顺也算对这里有了一些认识,看来对于吕布,还是不等轻易得罪的。

适应,这是高顺心里给自己的任务,在这里,他必须学会适应,无论是青奴这样的女子,还是吕布这样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,还有这个时代,他要想活下去,就必须学会适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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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是鲜卑族的!”石川看了一眼那个人直接说道。

“就因为这个?”高顺惊讶。

石川点头:“是。他叫拓拔木黎,据说他是鲜卑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之子,他的部落被鲜卑单于和连给灭了,他只身一个人逃了出来,无处可去,正好魏兴招人,他就加入了。”

“人品如何?”高顺问道。

“人品还好,平日里很沉闷,不怎么说话,骑射很厉害!”石川老实回答。

高顺走了过去,石川等十八人马上跟上,随时护卫。

“你可愿意跟随与我?”高顺看向拓拔木黎问道。

拓拔木黎抬起头,一脸的不可思议,直接愣了两息时间,然后狂喜,狠狠点头,用生硬的中原话说道:“愿意!”

随即反问:“可我是鲜卑人,将军,您愿意收下我?”

高顺笑笑道:“只要是忠心投效,而且人品没有问题的,我都可以收!”

拓拔木黎立刻跪地,做了一个有些怪异的动作,先是咬破右手食指,将鲜血在额头抹了三道横线,然后双手握拳,然后左手在下,右手在上,朝着自己胸口心脏位置猛烈一砸,做出一个握旗杆的姿势:“我拓拔木黎对苍狼之神发誓,自今日起效忠将军,永生不叛!”

石川也表情陡然严肃起来,对着高顺轻声说道:“将军,这是鲜卑族的礼仪,他们信奉苍狼之神,一旦宣誓,就永生不再背叛,其他可能作假,但他们从来不会用苍狼之神欺骗人。”

高顺懂了,这是他们的信仰,这个拓拔木黎对着自己的神明发誓,的确是做出了最为郑重的承诺了,跟刚才石川是一个性质。

“好,起来吧!你今后吧名字改一下,就叫木黎吧,你的全名记在你心里就好,另外,以后做事都跟着石川他们学一下,做到跟汉人一样。”高顺点点头,让拓拔木黎归队。

高顺也不得不注意一下,汉人跟鲜卑人、匈奴人不断征战,仇恨太大,他也不能让人一眼看出他带着一个异族人,不然会招来很多麻烦。

“是!”拓拔木黎仅仅一个字,从地上捡起一柄刀就站在了队伍里。

高顺心情很不错,这就有了19个兵了,起码不算是光杆司令了。

“将军!你连异族人都收下了,为何不愿收下我们?”剩下的俘虏中有一个人愤怒喊道。

高顺看向他,冷冷一笑道:“因为我刚刚在你们的眼里看到了仇恨的光,若是你有机会,肯定会报复。你的野心不少,之前对陈黑子满脸谄媚,作了俘虏刚刚活命,就开始为没有得到更多的好处对我质问,你扪心自问,你会对我忠心不二吗?”

“你……混蛋!凭什么?难道我这个汉人还不如那个异族人?”那人还想争辩,却是哑口无言。

“杀了他,其他人绑起来!清理战场,半个时辰后进山!”高顺连看都不看他,发出一道命令之后,转身走向一边。

话音刚落,一道身影已经如风一般冲到了那人面前,手中兵刃一挥,一颗人头瞬间飞起。

……

在远远看到后面有大批人马过来的时候,高顺留下五个受了轻伤的士兵看守剩下的俘虏,转身带着19个新收的亲卫和其余45个士兵骑马进山。

沿着从沙尔沁的一条山道进山直接冲往魏兴的部落驻地,有了这些新收的护卫的指引,他已经有绝对把握直接将魏兴部落清剿。

石川告知他,魏兴自从进入了大青山中,就做起了土皇帝,变的比鲜卑人还要残忍和暴虐,但凡带来的人中,只要有携带的财物,都必须上缴大半,有姿色过人的女子,他都会自己霸占享用,玩弄几天后,再赏赐给其他人,甚至还会带队去劫掠汉人,所过之处,比鲜卑人还要疯狂。

鲜卑人还只杀成年男人,女人和孩都会带走,而他却只带女人,小孩一个不要,全部杀死,说是这些人只会消耗粮食。

而石川这些人,都是因为身上没有财务,也不愿跟他一样听话,一直被边缘化,有好处的事情都不让沾边,脏活累活却都是他们的,之前被高顺杀了的那个陈黑子就是魏兴的一个狗腿子,向来嚣张霸道。

听了这些,高顺直接愤怒,原本还只是想追回粮食的,现在,他已经对这个魏兴下了必杀令。

高顺心头悲愤,他有这超越这个时代2000年的历史轮廓,自然知道中国历史上的那些投靠异族的汉奸向来比异族还要残忍,没想到今天是亲身经历了。

就如同抗战时期,伪军比鬼子还要让人可恨,他此刻也对魏兴痛恨至极。

沿着山道一条溪流进山,连续走出二十里,便有了一处哨卡,不过有石川他们,自然无处藏行,直接被拿下。

再向前五里,有一条山谷,名为白狐沟,两边青山巍峨高耸,山谷中一条三十多米宽的山道绵延向前,最里面十里,就是魏兴的部落驻地。

虽然看起来简单,但若是没人指引,这里高山林立,树木繁茂,随便进来还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寻找,搞不好连自己都能迷路。

连续解决了三道哨卡,高顺已经站在了山谷入口处。

里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,足足有十多个足球场大小,一条溪流在山坳一角汇聚了一个小湖,成为了水源,四处平坦。

“呵呵,这个魏兴倒是会选地方,群山环抱,山清水秀,倒是一块风水宝地!”高顺也不由得赞叹,放在后世,这种地方绝对是一块旅游避暑休闲的好地方。、

山谷的另一边,建造了很多房屋,茅草房、帐篷,大大小小各有不同,不少人在忙碌,不过,却没有什么欢声笑语,反而不时传出一些男人放肆的笑声和女人的尖叫。

“主人,最中间那里,那个小木楼,那里是一个单独的院子,那就是魏兴的大院,也是这里的小衙门,仓库也在那个院子里,一切财物都被他亲自把控。”石川提醒道。

“院子里有多少人防守?”高顺眼中一片冰冷。

“一般情况下有二十人,都是他挑选出来的看着顺眼的人。”

高顺抽出自己的佩刀,高举起来:“直接突击那个院子,以最快速度斩杀魏兴,普通百姓不要杀,其他人,胆敢阻拦的,杀无赦!”

“杀!”

一瞬间,65个人如同一柄锐利无比的长剑一般直接冲了出去。


五原郡,九原城西五十里。

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,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,满眼绿色,很是壮观,让人心旷神怡。

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,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,顷刻又一个闪身,消失不见。

高空中,阳光明媚,一只雄鹰飞旋翱翔,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,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。

很快,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,一只肥硕的兔子。

雄鹰的翅膀一抖,陡然间改变了方向,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。

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。

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,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,瞬间就要后退一瞪,弹射而起,向着远处逃命。

忽然,异变陡生,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。

“咔嚓”一声,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,直接毙命。

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,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,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。

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,拼命的吮吸起来。

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,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,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!

五六天了,他就靠着这个方式,硬生生的撑了下来。

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,他才放下了野兔,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。

不过忽然,他就停住了动作,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。

“嗯?”

他耳朵微微一动,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。

大约在几百米外,有一队人走了过来,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。

“人!”

终于看到人了,这对于他来说,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!

他收起匕首,慢慢站起身来,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。

很快,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,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,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,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。

“你是什么人!”对方冷声喝问,是北方方言,还能听懂,不过敌意十分强烈。

他也愣住了,对面的的确是人,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。

他已经数过,对面一共有14个人,11个男人,3个女人,其中,两个孩子,一个老人,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。

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,面黄肌瘦,就跟叫花子一般。

最主要的是,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,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,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,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,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,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,但是如今的社会,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。

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,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,行为艺术?

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,一手指长?而且还用弓箭,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,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!

另外一点就是,他这个地方很奇怪,他连续找了好几天,走了上百公里,竟然没见到一个人,没见到一条公路,和蒙古包,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,到处都很原始,一切都太奇怪了。

“你们是什么人?从哪里来的?”他问道。

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,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:“是汉人!不是匈奴鞑子!那就好!”

对方直接收了武器,都慢慢走了过来。

他愣了一下,汉人?匈奴鞑子?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。

他能看得出,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,就是那个中年汉子,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,比他好不了多少。

“哇,阿爷,他有兔子!他打到了兔子!”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,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。

他微微一笑,迎上去道:“想吃兔肉啊,告诉我你们什么人,从哪里来的,要到哪里去?”

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,直接就跑了过来,直接就自报家门:“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,要去九原城,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,他们冲进了城里,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,我父母也死了……呜呜!”

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!

他再次愣住了,匈奴鞑子劫掠?杀汉人?这……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。

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,也都面色缓和了。

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:“这位兄台,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,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,你这样太危险了,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,等去了九原城,那里有大军守护,有飞将军镇守,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,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!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,但还是太危险了!再说晚上还有狼群,万一碰上了,可就死定了!”

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,问道:“年轻人,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,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,想必本事不弱,哦,抱歉,小老儿胡从,字运暠!”

“我姓高,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!”

“高顺!公子好名字!”胡从夸赞道。

高顺都无语了,这名字还好?

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,随便取的,说是顺口!

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,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,然后等醒来,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,而且全身衣服破烂。

上身基本全部毁坏,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,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。

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,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,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,全身上下的物品,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,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。

关键是,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,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,全身脱力严重,比较虚弱。

还好,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,至少,还活着。

朔方、九原,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,他倒是听说过,可是他感觉很荒谬。

如果对照现代地图,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,都在内蒙古境内,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,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,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,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,简直让人眩晕,好陌生啊。

“高叔,您能给我吃点肉吗?”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,再次开口问道。

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,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,他微微一笑道:“当然可以,给,你们都吃点吧!”

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。

胡从上前抱拳道:“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!”

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,不过赶紧摆手道:“不用客气,都吃吧,不过这么多人,一只兔子肉太少了,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,我再去打一只来!”

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:“这位大哥,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?”

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,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,笑道:“兄台既然会射箭,随便用就是!”

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,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。

弓制作的很粗糙,不过,力道很强,弓弦用马鬃制成,凑合能用。

高顺抽出一支箭,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。

“呃……”

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,看到这一幕,果断低头,就当什么都没看见。

高顺也皱眉,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,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,箭支就钻地了。

继续!

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,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。

第三箭、第四箭……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,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,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。

这弓太粗糙,弓弦也不行,弹力不足,加上他根本不会用,准头太差,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。

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,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。

就这样连续四次,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%,力道也强劲很多。

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,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,简直飞速!

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,小河边,总会有很多猎物的。

时间不长,他就再次回来了,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。

“兄台,你……简直神射手啊!”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。

“呵呵!走吧,去烤兔子肉吃!”

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,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,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!

满眼碧绿的草原、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、匈奴鞑子、飞将军、朔方、九原城……一切都很陌生,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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